资讯】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病房陪护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026_1848344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湖北
招标人:军区武汉总医院
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病房陪护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陪护管理,我院拟对陪护社会化保障项目进行招标,现将相关投标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军区武汉总医院病房陪护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军区武汉总医院
项目所在地: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627号
项目内容:为军区武汉总医院提供病房陪护及陪护人员的管理、培训,本项目以满足我院住院病区患者生活陪护需求为目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经营范围许可。
2、营业执照中有家政服务的经营范围,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有效。
3、企业近三年来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陪护服务项目的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备承担服务期间发生风险的赔偿资金、民事、法律行为能力。
5、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资金状况及商业信誉良好,能提供良好的病房陪护服务工作(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中标企业须向医院缴纳风险保证金2万元,合同终止无纠纷退还。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项目实施要求:
1、中标企业在我院实施项目管理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我院的管理制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有相应预案,保证我院陪护人员的安全移交,确保我院病房陪护项目社会化保障
的平稳过渡,不出现群体性事件。
2、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招标单位需求、医院陪护现状、特别是部队医院病房的特点等,拟出的整体的、针对性强的、完整的设想及策划方案,充分体现为部队服务的理念。
3、中标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在我院医疗区域内从事患者陪护服务的人员进行管理。统一建立人员档案。中标企业所提供陪护服务人员与我院之间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和雇佣关系,陪
护人员的服务收入及工资福利由中标企业与陪护人员协商确定,在招标当年确保陪护人员的工资待遇符合国家和当地相关政策规定。陪护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任何意外损伤(工伤)由中标企
业负责,由中标企业按照与员工约定条款解决,中标企业与陪护人员之间的争议纠纷与我院无关。
4、中标企业根据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在我院医疗区域内提供陪护服务的人员和服务内容实行管理,保证陪护工作有序规范的运行。
5、中标企业要建立对陪护人员行为规范、工作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的管理机制,认真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陪护人员提供服务时应佩戴中标企业统一证件,着统一工作服。要加强
与病人及科室沟通交流,定期和不定期征求科室和病人的意见,对病人和科室及医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积极响应,不断提高病人满意度,确保年度病人满意率≥95%,科室满意率≥85%,投
诉少于10例。
6、中标企业要建有完善的处理纠纷及突发性事件预案,发生问题应即刻赶赴现场处理并报备护理部。陪护人员与病人发生的纠纷或陪护人员失职导致的病患伤害(意外损伤)与赔偿由中标企
业负责与病人或其家属商议解决,与医院无关。
7、中标企业在我院医疗区域范围内为患者提供服务,并接受我院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对我院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应当予以采纳。陪护服务范围、服务价格定价与调整、开展新项目等必须
报医院同意后方可执行。
8、有完善的陪护服务价格监督管理机制,服务价格合理,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并在院内公示。陪护收入与公司提成比例合适,确保陪护收入合理。陪护服务价格定价与调整需经院方同意,确保
无乱收费。
9、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合理,有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有完善的监管机制,每月有陪护质量考核机制,有明确奖惩激励制度。有春节等节假日的人力安排和价格方案,确保春节等节假日
期间病房陪护人力与质量,以及价格合理。
10、中标企业应积极组织陪护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中标企业半年内完成所有陪护人员的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岗位培训证书》。有持续考核机制,对上岗人员定期考核。
11、陪护人员提供服务内容:在科室护士长和注册护士指导下开展日常生活照料,包括协助病人维护清洁卫生、仪表仪容;协助病人满足营养需求,如进餐进饮;协助病人舒适与安全,如排
泄、活动等。严禁陪护代替护士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工作。
12、本项目每月将从当月陪护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医院场地及水电使用成本。
四、投标须知
1、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只对确定为符合招标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将淘汰。
3、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4、参与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进行书面质疑,若不提出书面质疑的,则视为投标单位默认本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后服务合同条款不作调整。
5、若投标人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中标无效;如果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投标文件及材料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幅面规格A4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须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分别加盖“正本”“副本”印章。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
,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全部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封面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电话、联系人。
2、营业执照(副)、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正反面)。
4、近三年来二级以上医院项目的管理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5、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必须齐全。
六、招标程序安排
1、投标人需在2015年11月2日10:00前将企业资格审查有关资料以书面形式送到
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9:30;
3、现场演示要求
现场演示:参加投标的单位需进行现场演示
现场演示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10:00—11:30
(1)演示时间:≤15分钟
(2)演示内容要求:公司经营范围、陪护管理资质、经验及工作的相关业绩、陪护服务管理运作模式、陪护服务收费标准及陪护收益情况。
(3)参加投标的单位需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备、书面应标材料。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张 鑫(经理)
手 机 :136 8142 9318
邮 箱 :zhangxin8899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