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贝
主题帖
0问答数
论坛等级:★★★★★学员
学术级别:实习生
回帖:384
经验:558
鲜花:4
金币:9018
离线
用户信息
加为好友
发短消息
1楼
发表于:2009-09-09 11:10:56 只看该作者
企业搬迁涉及的税种较多,包括:
(一)关于营业税及附加
企业转让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应当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但是,企业因城市规划而搬迁,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了国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解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所以,你公司不应缴纳营业税,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也免于缴纳。
转让房产取得的收入3500万元,应当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但是你公司如果能取得房产购建原价的有效凭证,在计算计税营业额时,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的规定,以全部收入减去房产购建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二)关于土地增值税
你公司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所得,是否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八条的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一条对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具体解释为: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进一步将“城市实施规划”明确为: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
你公司由市政府统一规划而搬迁,应当属于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不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关于增值税
你公司转让的机器设备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货物。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四)关于印花税
你公司与市政府签订的《XX有限公司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属于“财产转移书据”,应当按协议书所载金额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五)关于企业所得税
你公司取得的搬迁补偿是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属于政策性补偿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如果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考虑到企业搬迁需要一定的时间,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还规定,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和原厂土地转让收入加强管理。重点审核有无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有无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有无企业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和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等
(六)搬迁补偿款的账务处理
由于建设新厂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所以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先记入“递延收益”,在实际支付时,按实际支付金额从递延收益转作营业外收入,并形成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作纳税调减处理。
欢迎大家到我的博客:
引用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