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太远引员工不满 劳动部门:不必额外补偿
2013年8月22日 13:18
钱朱建 选稿:实习生李佳敏
东方网8月22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公司要搬到青浦去,我不想搬,可我的工资还没结清。”近日,读者李女士向晚报114新闻热线反映,她所在的伊心服饰有限公司要从松江车墩镇搬至青浦,工人们担心拿不到未发的工资。
伊心服饰有限公司在松江车墩镇的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公司决定搬至青浦。李女士告诉记者,很多员工不愿意搬迁,“我们家都在松江,孩子也在这边上学。”作为员工代表的孟先生说,搬到青浦去,每天坐车来回就要4个小时,休息时间本来就少,身体根本吃不消。
除了不满搬迁,很多员工要求公司结清工资。孟先生说,公司方面曾通知工人,如果同意搬迁,就随公司一同去青浦;如果不同意搬迁,可以辞职。对于离职工人的工资结算问题,据孟先生称,公司提出先搬完厂后再结算,工人们担心被骗,要求先结算工资。
8月19日,公司雇来的搬家人员与部分要求结清工资的员工发生冲突,后警方出面平息。除要求结清工资,工人们还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孟先生说,大约有20多个员工在工厂门口坐了一天两夜希望公司给个说法。
该公司的人事部经理陆女士称,公司进行搬迁的事宜很早就向社保中心及劳动部门反映过,且在一个月前就向全体员工告发了搬迁通知,完全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她表示公司答应为同意搬迁的员工提供早晚班车,并帮助其解决住宿问题,延续劳动合同;对于不同意搬迁的员工,为其结算工资,同时承诺为离职员工发放7、8两个月的工资。“我们从未拖欠过员工工资。”陆女士强调。
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到上海市劳动监察部门。松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梁兴旺介绍,经协调该纠纷已解决。经监察部门查证,该公司之前的确就搬迁事项与车墩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沟通过,搬迁是合乎劳动法规范的。据梁兴旺介绍,该公司共有80名员工,41名员工选择中止劳动合同离职,公司正在为他们结清工资。37名员工选择继续留下来延续劳动合同,公司每年发放800元的住房补贴,搬去青浦的前三个月为过渡期,住房问题由公司解决。另外两名则为离退休人员,负责公司搬迁扫尾工作,搬迁完成后离职。
针对广大员工关注的经济补偿,梁兴旺表示该公司不必为员工支付额外经济补偿。他解释称,根据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和以往操作惯例,公司在上海市范围内进行搬迁并为员工提供早晚班车和食宿补贴,不必支付额外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