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13-4-18 21:33:30
深圳地区的司法实践一般认为,同一行政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同意的,一般不给予补偿。但从合理角度看,如果搬迁导致员工上下班途中时间明显增加的,应该认定员工有权拒绝,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的,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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