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品质工程师做保洁员?
法援律师认为属变相解雇,合同变更无效
中国江苏网3月10日讯 5日上午,金坛仲裁委支持了金坛法律援助中心的全部诉求,至此,女工程师尹某争取到了自身应有的权益。
尹某44岁,自1994年起到一光电公司担任品质工程师,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但从2011年起,公司以各种理由变更尹某工作岗位,2013年12月中旬单位认为尹某身为女性要照顾家庭,且视力较差,竟将原本工程师的她调整到后勤,让她做保洁。尹某多次据理力争,但公司态度强硬。1月16日,忍无可忍的她向金坛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公司代表对尹某陈述的工作情况并无异议,但就变更岗位原因提出异议。该公司代表介绍,2011年1月,公司与尹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普工,工作性质不变。他认为,尹某的岗位变动是根据市场需要而作出的适当调整,2013年尹某违反公司规定,擅自将孩子带到单位,因此给予处罚,做法合情合理。
法援律师表示,2011年1月公司与尹某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资标准,单位对尹某多次调整岗位,均未征求当事人意见。尹某2013年孩子生病在家无人照料,带到单位是无奈之举,也是第一次,情有可原。公司所谓的规章制度未经全体职工或者工会讨论协商,并未公示,由此作出的处罚决定牵强附会,是公司变相解雇尹某的方式之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法援律师请求认定变更劳动合同无效,同时要求公司支付无理克扣尹某工资3000元。如果双方不能续签合同,尹某可依法要求公司另支付经济补偿金。(舒泉清 马剑 姚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