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单位
打 印 人
年 月 日
玉林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委员会
办 公 室 文 件
玉市清洁办发〔2011〕6号
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第四季度督查排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工委和管委,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总结工作及第四季度督查排名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元旦、春节前召开的全区“城乡清洁工程”电话电话会议的准备工作和我市各县(市、区)第四季度城乡清洁工程排名工作,决定对各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和“城乡清洁工程”第一个五年规划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行程
督查时间从2011年12月16日至23日,具体督查时间及行程安排由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对自治区通报第三季度城乡清洁工程排名后的改进措施。
(二)县城、乡镇、集市、二级以上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江河周边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五乱”现象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效果、城乡清洁工程八个长效管理机制、八个长效保障机制制订和落实情况。
(三)“城乡清洁工程”第一个五年规划完成情况:1、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县城、城区),60%以上的村镇成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2、创建自治区级、市级卫生城市和一大批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县城(镇)、卫生村。3、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形成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5、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30%。6、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7、各城区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
三、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四、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组 长:余家振 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13807755889
成 员:李雄成 市环卫处副主任 15807757858
顾振炎 市环保局 18907757598
王勇军 市卫生局 13907757269
陶 励 市政市容局干部 15977555832
杜 芳 市清洁办工作人员 13877567756
覃冬莲 市清洁办工作人员 15977993992
陈品联 市清洁办工作人员(联络员15877085483)
督查组下分两个检查组:
1、市容环境卫生组:余家振、王勇军、覃冬莲、陈品联
2、城乡环境卫生组:李雄成、顾振炎、陶 励、杜 芳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要求,在辖区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自检自查,抓好及时整改,并准备好有关资料。
(二)各督查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城乡清洁工程一线进行督查。
(三)对城乡清洁工程开展效果好的县(市、区)、乡镇和有关单位予以表扬,对因领导不力,造成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推进缓慢、工作严重滞后及工作效果差的,“城乡清洁工程”第一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的,在市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直至问责。
(四)请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负责安排督查组人员在督查期间的食宿,并落实专人负责与督查组对接。
(五)督查组用车由市市政市容局、市环保局各落实一辆越野车作为督查工作用车。
市清洁办联系人:钟开超
联系电话:2832145,2830810 电子邮箱:y2832145@126.com
玉林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总结工作及第四季度督查排名的通知》
主题词:城乡清洁工程 督查 通知
玉林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13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